為全面落實國家和省、市關于城鎮燃氣安全的工作部署,結合市安委會印發的《中山市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》要求,中山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餐飲燃氣安全整治聯合檢查執法行動,堅決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發生。截至3月28日,全市檢查各類燃氣企業和餐飲場所2546家,發現安全隱患問題963項,均已督促整改。
本次行動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統籌,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具體牽頭組織實施,聯合市發展改革局、市教育體育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財政局、市自然資源局、市交通運輸局、市商務局、市文化廣電旅游局、市衛生健康局、市應急管理局、市市場監管局、市城管和執法局、消防救援等部門力量,持續發力推動中山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。本次行動整治任務不分階段,即日起集中力量整治2個月。
本次行動整治重點對象為用氣餐飲場所,包括各類帶有經營性質的餐飲場所、使用燃氣但僅提供外賣配送的餐飲場所、提供餐飲服務的各類內設食堂等。
重點整治八類典型問題:
一是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等不合格的燃氣具;
二是使用不合格的燃氣專用軟管,包括軟管長度超過2米且中間有接頭、軟管老化松動、軟管穿越墻體、門窗、頂棚和地面;
三是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可調節出口壓力的調壓器;
四是使用不合格氣瓶;使用工業丙烷氣瓶;
五是未安裝商用的燃氣泄漏報警器及聯動緊急切斷閥;報警器質量不達標、適用氣型不符、安裝位置不正確或不在工作狀態;
六是在用氣瓶和備用氣瓶未分開放置。包括在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室內設置氣瓶、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間設置氣瓶在服務建筑室內設置50kg氣瓶或存瓶總重量超過100kg但未設置專用氣瓶間等行為、氣瓶間未安裝防爆型燃氣泄漏報警器、專用氣瓶間未按規范建設;
七是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;未按規定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;未制定和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;未規范設置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;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暢通、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廣告牌等障礙物;消防設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;
八是未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;未對餐飲企業從業人員開展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、消防安全常識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。
連日來,全市各鎮街通過召開專題部署會、舉辦安全生產培訓、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等方式,持續強化小餐飲行業和城鎮燃氣設備設施監管,確保轄區用氣環境安全穩定。截至3月28日,全市各有關行業部門、各鎮街累計出動檢查人員1181人次,檢查各類燃氣企業和餐飲場所2546家,發現安全隱患問題963項,均已督促整改,落實閉環管理。
編輯 曾淑花 二審 王欣琳 三審 蘇小紅